“徒法不足以自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为扎实推进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切实发挥民法典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作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司法厅组织专门力量编写、绘制了《以案释法·漫画民法典》普法书籍,通过“以案释法”“漫画”等表现形式,图文并茂地呈现民法典相关条文的法律规范和典型案例,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丰富、实用的民法典学习和实践指引。今天,小司分享的典型案件
涉及侵权责任分担的问题
↓↓↓
被告李某在沟坎上焚烧秸秆,产生浓密烟雾,严重影响来往行人和车辆视线。
被告倪某驾驶机动三轮车与反方向骑电动自行车的孙某相撞,致使电动自行车上乘坐人赵某受伤,赵某遂将李某、倪某诉至法院。
关于秸秆焚烧人李某有无过错、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法院判决认为,虽然交通事故是造成赵某受伤的直接原因,但是李某焚烧秸秆产生浓密烟雾,严重影响交通可视度,人为造成了路况不佳,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故酌情判决李某对赵某的损失承担20%的责任,倪某承担50%的责任。
秋冬时节,为了积肥和方便等原因,广大农村居民有在田边、沟坎焚烧秸秆的习惯,却不知这种做法不仅破坏环保,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有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后果。如果因此酿成事故、造成损失,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然,如果事故的发生系“多因一果”,根据《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的裁判有利于引导农村居民撇弃陋习,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
《民法典》第1172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文章来源:江苏司法行政在线
注: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立即删除。
“徒法不足以自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为扎实推进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切实发挥民法典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作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司法厅组织专门力量编写、绘制了《以案释法·漫画民法典》普法书籍,通过“以案释法”“漫画”等表现形式,图文并茂地呈现民法典相关条文的法律规范和典型案例,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丰富、实用的民法典学习和实践指引。今天,小司分享的典型案件
涉及侵权责任分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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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某在沟坎上焚烧秸秆,产生浓密烟雾,严重影响来往行人和车辆视线。
被告倪某驾驶机动三轮车与反方向骑电动自行车的孙某相撞,致使电动自行车上乘坐人赵某受伤,赵某遂将李某、倪某诉至法院。
关于秸秆焚烧人李某有无过错、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法院判决认为,虽然交通事故是造成赵某受伤的直接原因,但是李某焚烧秸秆产生浓密烟雾,严重影响交通可视度,人为造成了路况不佳,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故酌情判决李某对赵某的损失承担20%的责任,倪某承担50%的责任。
秋冬时节,为了积肥和方便等原因,广大农村居民有在田边、沟坎焚烧秸秆的习惯,却不知这种做法不仅破坏环保,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有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后果。如果因此酿成事故、造成损失,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然,如果事故的发生系“多因一果”,根据《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的裁判有利于引导农村居民撇弃陋习,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
《民法典》第1172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文章来源:江苏司法行政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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