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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 2021-2025年)

2022-05-25 08:44

长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

( 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 (2021-2025 年)〉的通知》(厅字〔2021〕44 号 ) 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22〕6号)文件精神,巩固拓展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步伐,促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坚持以系统观念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务求实效。按照“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立足农村、农民自愿,建管并重、共建共享”原则,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 重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 村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土家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

乡镇集镇周边、乡村振兴示范村、旅游景区沿线周边区域,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体系以及长效管护机制。

“四区四带多节点”区域、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其他区域,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逐步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有新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二、重点工作

( 一 )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推进农村厕所建改。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推进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打造农村户厕建改示范样板。引导新建户厕进院入室、新建农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分级组建技术专家组。按需建设农村公厕,落实长效管护制度。

2.严格全程质量管控。严格按照农村改厕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采购产品,强化施工质量管理,严把 “产品质量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

3.开展厕所粪污治理。 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联户治理和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积极探索厕所粪污与畜禽粪污、生活污水统筹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典型模式,打造一批农村厕所粪污治理资源化利用试点村。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发展绿色农业开展厕所粪污的收集处理利用。

(二)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厂站、主管网全面建成运营,发挥效益。因地制宜推广乡镇污水处理厂、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单户三格式污水处理池、人工生态湿地、生态循环水网等治理模式,形成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体系。到 2025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 55% ,全面消除村庄内生活污水直排现象。

5.全面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建立清单台账。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积极申报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将河湖长制全面延伸到村一级,全面明确农村小微水体村级河湖长,全面设置农村小微水体“一长两员”( 河湖长、管护员、监督员 )。到2025 年,纳入国家清单的黑臭水体全面完成整治销号。

( 三 ) 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6.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集镇、中心村健全“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治理。对分散农户实行就地就近无害化处理,因地制宜推广适合农村特点的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方式。普及密闭运输车辆。加快推进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防止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95%以上。

7.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全面配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分类设施设备。因地制宜推广“一坑两桶三上门”和“三山三料”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鼓励农户厨余垃圾就地就近堆肥还田利用,积极引导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到2025 年,有基础和条件较好的村庄,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其他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

8.完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网络。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深度融合。同步推进废旧农膜、农业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

9.建设农村生活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以提升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为重点,统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相关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先行先试、科学选址,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提升处理设施覆盖率。

( 四 ) 改善提升村容村貌

10.加强村庄风貌管控。结合地形采用多样化组合方式,优化调整宅基地和建筑院落布局,推行全县统一设计图集。采取一村(或多村 )风格一致方式,突出地域、民族、乡土特色,合理利用老砖老墙老瓦,留住“乡村味道”。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保护和传承优秀农耕文化,提升和保护传 统村落民居、历史古迹、红色村寨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

11.持续推进乡村绿化。开展乡村水旁、路旁、村旁、宅旁“四旁”植树绿化。加强乡村古树名木、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等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乡村小微湿地建设,打造微景观、微田园、微环境。推进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到2025 年,全县建成公共休闲绿地村庄达 100%。

12.有序推进庭院整治。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农户前庭后院环境整治,促进农户庭院内外整洁有序,支持农户建设 “四小园” (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游园),逐步实现由“扫干净、收通豁、码整齐”向“治污染、种花果、画乡愁”转变。推进“美丽庭院”建设。

13. 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等现象,整治户外广告、残垣断壁,扩大村庄公共空间。健全村级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系,科学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有效提升村庄应急避险和处置能力。有序推进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 “三线”整治。推进农村无障碍设施建设。

( 五 ) 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14. 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坚持县、乡、村联动,围绕“五清一改”内容,扎实开展“村庄清洁日”活动。统筹爱国卫生运动、河湖长制,推广“五子工程”(拆棚子、美院子、清池子、堵管子、撒花籽)经验,拓展村庄清洁行动内容,实现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15.健全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主体和责任,完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城乡管理一体化。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探索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员合一”(环境卫生保洁员、通村公路养护员、水利设 施管护员)管护队伍。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形成多元化管护格局。到2025 年,有基础和条件较好的村庄,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并有效运行;其他村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16 .依法探索建立费用分担机制。按照 “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原则,合理划分环境整治责任,明确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先行先试,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户分担比例。

( 六 ) 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

17.发挥基层组织引领作用。扎实推进筑堡工程,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志愿服务,引导村民自觉改善环境。健全村级环境整治民主决策机制。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村民等全程参与环境整治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

18 . 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开展“讲文明、筑健康、守绿色、重环保”生活方式倡导活动,鼓励群众树立新风尚、养成好习惯。持续开展“生态小公民”教育,把使用卫生厕所、开展垃圾分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培育培训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卫生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

19.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 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鼓励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加强诚信档案建设工作,持续开展“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

三、政策支持

20.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农村户厕奖补2000 元/座、公厕奖补 3 万元/个资金需要。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支体系建设,落实村级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积极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环境整治项目。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重点引领带动。鼓励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防止新增村级债务。

21.完善和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在严守耕地和生态红线的前提下,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用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按规定落实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

22.推进规章制度与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村庄清洁等制度。探索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维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标准。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3.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积极探索开展适宜本地特点的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和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继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

四、组织保障

24.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县级主体、镇村落实工作机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促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做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在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时,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25. 强化规划引领和约束。发挥规划指导约束作用,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合理安排环境整治时度效。完善县域村庄分类布局,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做到有要求、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鼓励地理位置、发展条件相近的村庄,联村编制片区村庄规划。按照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建设体量、用材和建设资金,避免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

26 . 结合实际分类推进。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推进村庄建设。各乡镇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乡村振兴空间布局规划”和“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方案”分类推进。“四区四带多节点”区域、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乡村振兴示范村、旅游景区沿线周边区域,要重点建设,率先提升,大力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特色农产品村、电商村、民宿精品村等专业特色村,集聚人口和发展资源,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强村庄服务城乡产业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满足城市消费需求的能力,同时注重保留乡村空间形态和风貌特色。特色保护类村庄重点建立传统村落档案,加强传统村落格局、风貌的保护,积极发展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其他村庄、“空心村”、“偏远村”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基础设施稳定运行。

27.加大激励考核力度。责任单位既要履行好部门职责,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又要强化协作,共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整体提升。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各村开展示范创建,每年评选 5 个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50 个县级美丽庭院,对获得省、市、县级美丽乡村的村,县财政分别给予3 万元、2 万元、1 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市、县美丽庭院的村,分别制发奖牌,纳入诚信积分考核奖励。继续强化考核,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纳入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推动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持续提升。

28.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广泛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成效,讲好长阳故事。全面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1.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2.全县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



长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

( 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 (2021-2025 年)〉的通知》(厅字〔2021〕44 号 ) 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22〕6号)文件精神,巩固拓展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步伐,促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坚持以系统观念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务求实效。按照“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立足农村、农民自愿,建管并重、共建共享”原则,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 重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 村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土家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

乡镇集镇周边、乡村振兴示范村、旅游景区沿线周边区域,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体系以及长效管护机制。

“四区四带多节点”区域、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其他区域,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逐步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有新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二、重点工作

( 一 )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推进农村厕所建改。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推进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打造农村户厕建改示范样板。引导新建户厕进院入室、新建农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分级组建技术专家组。按需建设农村公厕,落实长效管护制度。

2.严格全程质量管控。严格按照农村改厕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采购产品,强化施工质量管理,严把 “产品质量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

3.开展厕所粪污治理。 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联户治理和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积极探索厕所粪污与畜禽粪污、生活污水统筹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典型模式,打造一批农村厕所粪污治理资源化利用试点村。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发展绿色农业开展厕所粪污的收集处理利用。

(二)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厂站、主管网全面建成运营,发挥效益。因地制宜推广乡镇污水处理厂、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单户三格式污水处理池、人工生态湿地、生态循环水网等治理模式,形成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体系。到 2025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 55% ,全面消除村庄内生活污水直排现象。

5.全面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建立清单台账。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积极申报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将河湖长制全面延伸到村一级,全面明确农村小微水体村级河湖长,全面设置农村小微水体“一长两员”( 河湖长、管护员、监督员 )。到2025 年,纳入国家清单的黑臭水体全面完成整治销号。

( 三 ) 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6.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集镇、中心村健全“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治理。对分散农户实行就地就近无害化处理,因地制宜推广适合农村特点的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方式。普及密闭运输车辆。加快推进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防止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95%以上。

7.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全面配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分类设施设备。因地制宜推广“一坑两桶三上门”和“三山三料”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鼓励农户厨余垃圾就地就近堆肥还田利用,积极引导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到2025 年,有基础和条件较好的村庄,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其他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

8.完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网络。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深度融合。同步推进废旧农膜、农业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

9.建设农村生活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以提升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为重点,统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相关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先行先试、科学选址,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提升处理设施覆盖率。

( 四 ) 改善提升村容村貌

10.加强村庄风貌管控。结合地形采用多样化组合方式,优化调整宅基地和建筑院落布局,推行全县统一设计图集。采取一村(或多村 )风格一致方式,突出地域、民族、乡土特色,合理利用老砖老墙老瓦,留住“乡村味道”。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保护和传承优秀农耕文化,提升和保护传 统村落民居、历史古迹、红色村寨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

11.持续推进乡村绿化。开展乡村水旁、路旁、村旁、宅旁“四旁”植树绿化。加强乡村古树名木、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等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乡村小微湿地建设,打造微景观、微田园、微环境。推进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到2025 年,全县建成公共休闲绿地村庄达 100%。

12.有序推进庭院整治。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农户前庭后院环境整治,促进农户庭院内外整洁有序,支持农户建设 “四小园” (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游园),逐步实现由“扫干净、收通豁、码整齐”向“治污染、种花果、画乡愁”转变。推进“美丽庭院”建设。

13. 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等现象,整治户外广告、残垣断壁,扩大村庄公共空间。健全村级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系,科学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有效提升村庄应急避险和处置能力。有序推进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 “三线”整治。推进农村无障碍设施建设。

( 五 ) 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14. 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坚持县、乡、村联动,围绕“五清一改”内容,扎实开展“村庄清洁日”活动。统筹爱国卫生运动、河湖长制,推广“五子工程”(拆棚子、美院子、清池子、堵管子、撒花籽)经验,拓展村庄清洁行动内容,实现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15.健全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主体和责任,完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城乡管理一体化。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探索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员合一”(环境卫生保洁员、通村公路养护员、水利设 施管护员)管护队伍。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形成多元化管护格局。到2025 年,有基础和条件较好的村庄,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并有效运行;其他村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16 .依法探索建立费用分担机制。按照 “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原则,合理划分环境整治责任,明确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先行先试,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户分担比例。

( 六 ) 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

17.发挥基层组织引领作用。扎实推进筑堡工程,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志愿服务,引导村民自觉改善环境。健全村级环境整治民主决策机制。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村民等全程参与环境整治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

18 . 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开展“讲文明、筑健康、守绿色、重环保”生活方式倡导活动,鼓励群众树立新风尚、养成好习惯。持续开展“生态小公民”教育,把使用卫生厕所、开展垃圾分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培育培训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卫生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

19.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 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鼓励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加强诚信档案建设工作,持续开展“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

三、政策支持

20.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农村户厕奖补2000 元/座、公厕奖补 3 万元/个资金需要。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支体系建设,落实村级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积极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环境整治项目。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重点引领带动。鼓励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防止新增村级债务。

21.完善和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在严守耕地和生态红线的前提下,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用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按规定落实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

22.推进规章制度与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村庄清洁等制度。探索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维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标准。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3.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积极探索开展适宜本地特点的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和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继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

四、组织保障

24.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县级主体、镇村落实工作机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促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做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在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时,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25. 强化规划引领和约束。发挥规划指导约束作用,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合理安排环境整治时度效。完善县域村庄分类布局,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做到有要求、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鼓励地理位置、发展条件相近的村庄,联村编制片区村庄规划。按照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建设体量、用材和建设资金,避免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

26 . 结合实际分类推进。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推进村庄建设。各乡镇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乡村振兴空间布局规划”和“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方案”分类推进。“四区四带多节点”区域、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乡村振兴示范村、旅游景区沿线周边区域,要重点建设,率先提升,大力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特色农产品村、电商村、民宿精品村等专业特色村,集聚人口和发展资源,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强村庄服务城乡产业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满足城市消费需求的能力,同时注重保留乡村空间形态和风貌特色。特色保护类村庄重点建立传统村落档案,加强传统村落格局、风貌的保护,积极发展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其他村庄、“空心村”、“偏远村”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基础设施稳定运行。

27.加大激励考核力度。责任单位既要履行好部门职责,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又要强化协作,共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整体提升。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各村开展示范创建,每年评选 5 个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50 个县级美丽庭院,对获得省、市、县级美丽乡村的村,县财政分别给予3 万元、2 万元、1 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市、县美丽庭院的村,分别制发奖牌,纳入诚信积分考核奖励。继续强化考核,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纳入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推动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持续提升。

28.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广泛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成效,讲好长阳故事。全面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1.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2.全县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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